通知 | 2020—2021年度省重點支持大型骨干企業申報工作啟動,2月25日前抓緊!
來源: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時間:2020-01-17 瀏覽:839
省國資委,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大型骨干企業:
為貫徹李希書記、馬興瑞省長在全省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大會上的講話精神,根據《中共廣東省委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鼓勵和支持我省大型骨干企業壯大規模增強實力的指導意見》及其分工方案(粵發〔2013〕6號和粵委辦發電〔2013〕94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以及分工方案)要求,以及《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關于印發廣東省培育發展大型骨干企業基本工作制度的通知》(粵經信政策〔2013〕450號)的有關規定,現開展2020—2021年度重點支持大型骨干企業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原則
1.企業自愿申報。
2.優先支持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大型骨干企業發展。
(二)申報條件
申請列入支持目錄的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
1.當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或預期達到100億元以上,注冊地在我省的企業法人或者企業集團法人(母公司、總部或總公司在廣東省的企業按其全部年度營業收入統計,母公司、總部或總公司不在廣東省的企業按其在廣東省的企業年度營業收入統計);
2.在我省依法經營納稅,對當地稅收貢獻突出;
3.在同行業中創新能力、企業管理和質量管理水平位居前列,并有較大發展前景;
4.主導產品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企業完成年度節能減排目標;
5.社會及商業信用良好,銀行評定等級達A以上。
6.近兩年內(2018年至名單正式公布前)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無重大安全、環保事故。
(三)申報程序
1.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按自愿原則,填寫重點支持大型骨干企業申報書,送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2.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核查,遴選符合條件的企業,出具推薦意見,報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20年2月25日前報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同時通過黨政內網、政務微信或政務郵箱發電子版)。
3.省屬國有企業(含在粵央企)將申報書直接報省國資委,省國資委負責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核查,遴選符合條件的企業,出具推薦意見,于2020年2月25日前正式行文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同時通過黨政內網、政務微信或政務郵箱發電子版)。
4.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根據推薦單位意見,會同有關單位對企業在依法納稅、安全生產、落實環保要求等方面情況審核把關,綜合提出當年重點支持的大型骨干企業名單,3月底前報省政府批準后形成支持目錄。
二、享受政策
列入2020—2021年度重點支持的大型骨干企業目錄的企業(含分公司、子公司),可享受但不限于以下優惠政策:
(一)申請進入電力市場,享受大用戶直購電優惠政策。
(二)享受《指導意見》有關政策和省有關單位、所在地出臺的具體配套政策。
(三)向省政府提交希望協調解決的訴求,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照《廣東省大型骨干企業訴求辦理辦法》(粵辦函〔2015〕236號)要求收集,轉交、協調和跟進省市有關部門做好訴求辦理。
(四)我省世界500強企業、主營業務收入超1000億的企業可納入“企業省長直通車制度”服務范圍,可向省長和分管副省長直接提交有關訴求。
(五)黨政干部掛點聯系服務企業。對列入支持目錄的企業,由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國資委、商務廳共同落實企業服務聯系人。企業服務聯系人負責跟蹤服務企業,協助落實相關政策。
三、動態管理
(一)列入支持目錄的企業,要明確當年企業發展目標及相應工作措施,根據《廣東省大型骨干企業統計制度》(粵經信政策〔2013〕507號)要求及時上報企業經營發展、項目投資建設等情況。
(二)企業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在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報省政府同意后,從支持目錄中除名并予以通報。